公告
2017年9月12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《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【2017】68号),共公布了140项职业资格,其中并没有“心理咨询师”!
但是,心理咨询作为非常重要的助人专业不可能因此消失,作为一种职业也不会在中国消失,而是需要更加规范化的管理。那么想要从事心理咨询的人以后怎么办呢?大家如果细致入微地看看文件,会发现其中关于行业协会,学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是可以做专业人才水平评价的,只是不能冠以中国或全国的名义罢了。
根据国家政策的最新动态,为了给想学习和想从事心理咨询的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,南京直面心理咨询研究所(以下简称研究所)的函授项目心理辅导延伸课程(以下简称ECP)招生、管理、结业也将有所改动,现将改动公布如下:
一、从2005年ECP开办以来到公告发布日(2018年4月1日)已经在研究所函授部学籍档案上显示结业的学员,研究所承认其修完ECP十二门课程,颁发毕业证书。如果你已毕业但没有拿到毕业证书,请联系研究所函授部。
二、2014年12月31日前报名注册但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修完十二门课程的,如果还想继续学习并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书的学员,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联系研究所函授部补缴1000元学费,您就可以恢复学籍并从暂停的学期开始继续按照新的《招生简章》的规定完成学业。
三、2015年1月1日----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名注册的学员,如果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修完十二门课程的,请抓紧时间学习,并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修完所有课程。
四、2016年1月1日之后报名注册的学员,请按照《招生简章》的规定按时完成您的学业。
祝各位学员生活愉快,前程似锦。
如有疑问,请直接联系南京直面心理咨询研究所成老师。
电话:025-84706081 13382036328
微信:13382036328(南京直面)
南京直面心理咨询研究所
2018年4月1日